生活
2022.04.23 12:52 臺北時間

砲友相約大玩SM 重鹹女氣男虐得不激烈竟告性侵

一名女子與男砲友相約大玩SM,卻嫌男方掐脖、鞭打都不夠激烈,一氣之下竟告對方性侵。(示意圖  photo Ac)
一名女子與男砲友相約大玩SM,卻嫌男方掐脖、鞭打都不夠激烈,一氣之下竟告對方性侵。(示意圖 photo Ac)
女子被虐得不夠爽,竟然對男砲友提告性侵!女子妮可(化名)在交友軟體上認識李姓網友,在聊天過程中提到自己是「M屬性(被虐)」,事後兩人相約大戰,妮可卻嫌李男不夠虐她不夠激烈,讓她很不爽,完事後竟然到醫院驗傷,並指控李男性侵,檢方偵察時,發現兩人在網路聊天時,曾討論「性虐戀活動」,且妮可身上的傷痕,不像因性侵所致,因此不起訴。
檢方指出,妮可在交友軟體上認識李姓網友,雙方很聊得來,因此常在網路上聊天,2020年10月,妮可透露自己在房事中屬於M體質,李男則回:「實戰電愛超S(S指虐待)能挑逗你濕到不行」、「我實戰很S,你改天心血來潮可試試」,妮可追問:「會打嗎?」,李說:「會!」還補充:「掐脖子」,妮可開心回應:「超愛」。
數日後,兩人果真見面大戰,過程中,妮可主動要求李男掐她脖子,但李男擔心玩過頭會出人命,不敢太使勁掐;之後兩人玩起鞭打遊戲,李男也只是輕輕抽打,再用牙齒咬妮可。完事後,妮可非常不爽,氣得直奔醫院驗傷,並控告李男性侵。
檢察官檢視驗傷報告時發現,妮可除了背部、臀部以及肩頸有輕微的咬痕外,並沒有其他外傷,若是遭到性侵,應該會有更多因掙扎產生的傷痕。此外檢方也發現,兩人初次見面就約在半夜,且在李男的住處,事前兩人更曾開心地聊SM,種種跡象都缺少性侵證據,因此不起訴李男。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您即將進入之內容
需滿十八歲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三款規定,本網站已於各限制級網頁依照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之規定標示。若您尚未年滿十八歲,請點選離開。若您已滿十八歲,亦不可將本區之內容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瀏覽,或將本網站內容向該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