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有條件通過併台灣之星 台灣大4字回應

文|江星翰    攝影|董孟航
NCC有條件通過台台併,台灣大對無償繳回頻寬超標一事大為不滿。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8日)審議通過台灣大併台灣之星、遠傳併亞太電信,但頻寬超標問題需於明年6月底前限期改正,台灣大直言「深表遺憾」,「此舉恐無法保全台灣之星用戶權益,突顯現有法規無法解決電信業合併後的新局。」

台灣大指出,有關1GHz以下10MHz超頻頻譜,需於2024年6月底前自主無償繳回,「實務上窒礙難行,本案後續仍需公平會審議,通過後雙方仍需經過證交所及證期局審議。」

這項限期改正要求,讓台灣大相當不滿,「過去已花一年時間溝通,可惜未獲NCC支持,因此將無法完成保全台灣之星用戶權益之責,此結果也突顯現有法規無法直接處理電信業合併以後之新局。」

至於台台併是否繼續走下去?台灣大直言:「交由董事會決議如何因應。」關鍵原因是,「整併工作並非一年半載可完成」,包括轉移台灣之星用戶語音服務至VoLTE、將台灣之星近一萬個基站設備及天線逐站拆遷整合至本公司基站、整併關閉台灣之星的核心網路、優化台灣之星用戶的使用品質以降低900頻段縮頻的衝擊、需置換大量僅支援900頻段之台灣之星用戶終端。

更新時間|2023.01.18 19:2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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