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2023.05.01 19:21 臺北時間

《動保法》修正草案禁夜市撈金魚! 農委會:蝦屬「非脊椎動物」不受限

農委會對於《動保法》擴大修法給出解釋,「無脊椎動物」如釣蝦、龍蝦等不受此限。(本刊資料照)
農委會對於《動保法》擴大修法給出解釋,「無脊椎動物」如釣蝦、龍蝦等不受此限。(本刊資料照)
行政院農委會預告《動物保護法》將擴大修正草案,外界解讀受到台灣民眾喜愛的夜市遊戲「撈金魚、釣蝦」等活動,可能將隨著草案通過成為絕響。農委會今(5月1日)說明,預告期間仍會邀請各界討論,實際強度仍待待立法院審議,但農委會強調「無脊椎動物」,如釣蝦、龍蝦等不受此限。
農委會昨(4月30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經參採國內外管理現況與召開多次會議後,完成動物保護法通盤檢討,草案計68條已於4月28日預告;其中4大面向如強化飼主課責、加重動物利用及虐待傷害、強化寵物產業管理及動物保護檢查員執法。
其中一項「加強管理動物利用及虐待傷害」,如禁止以賭博、娛樂、遊戲、營業、宣傳為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根據《中央社》報導,農委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科長鄭祝菁對此做出說明,目前草案仍在預告階段,仍會與相關產業進行討論,再來決定管制強度。
鄭祝菁表示,原則上該法希望夜市「不可以」運用動物交換或贈與,所規範的是「脊椎動物」,如金魚、烏龜都是不可撈夾,但若是「非脊椎動物」就不是牽涉範圍,如釣蝦子、龍蝦不受《動保法》限制。
至於一般民眾在溪邊、海邊垂釣等,鄭祝菁指出,目前草案所訂的前提是「以賭博、娛樂、遊戲、營業、宣傳」為目的,若是個人興趣則不在此限。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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