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對顧姓兄弟在醫院輪流照顧母親,53歲顧男4月9日在醫院照顧母親時,剛好遇到晚餐時間,護理師當時送來顧男的哥哥事先訂的2個便當,當下因為顧男肚子太餓,於是就吃掉一個,沒想到當哥哥抵達醫院準備接手時,竟發現弟弟吃掉其中一個便當,與弟弟爆發嚴重口角。
兩人為了一個60元的便當吵到不可開交,最後哥哥甚至氣到報警提告弟弟竊盜,弟弟偵訊表示自己吃便當之前有詢問護理師便當多少錢,對方回答60元後,他有給100元,並且還表示「40元小費」不須找錢。
檢察官後來傳喚了顧男和他的哥哥,但兩人均不願到庭。最後檢方依據偵訊內容,認定弟弟的確在吃便當前有支付給護理師錢,與竊盜罪的構成要件不符,因此偵結後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