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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任汶專欄:黃國昌比介入管委會的黑道更窮凶惡極

發佈時間2025.12.25 06:4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12.25 16:01 臺北時間

前(23)日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跑到台北地檢署遞狀提告,他批評「所謂大法官跟憲法法庭開個會連社區管委會都不如,不足法定人數的情況下,宣布自己不受法律任何拘束。」用管委會來比喻大法官會議是有點不倫不類,但此刻的藍白政黨與黃國昌,先讓人數不足無法開會,再制定會議規則讓會議開不了,等有些住戶想要開會,再去提告違法,他們的邏輯就是「讓你人數不足,規則還是我訂的,叫你不准開就是不准開」,比起想要介入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的黑道,藍白政黨與黃國昌等人的手段更勝一籌,更是窮凶惡極。

為了更容易理解此刻的僵局,姑且以管委會來比擬。如果總住戶是15戶,但有7戶搬走,剩下8戶,卻有外部人士阻止新住戶遷入,還修改管理條例,要求必須等到10位住戶代表出席,而且所有議案都要9位同意才可以。但社區現在有許多亟待解決的公共事務,有5位住戶代表,想要趕快請大家來開會決定,至於其他3戶則認為於法不合,不應該開會,這些外部人士還怒罵想開會的住戶是獨裁,放眼當今全台灣所有管委會根本不會有如此荒謬的情況發生。

大法官會議所組成的憲法法庭與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兩者所議決的事情當然是天差地別,若翻開目前憲法法庭已受理案件,包括主案與併案,內容涵蓋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土地重劃、孩童收養、出入國移民、勞基法、未持年子女負擔等,這些釋憲案將近80件,案件有大有小,有些關乎個人權益,有些關乎社會整體的價值取向與最根本的道德規範,讓憲法法庭停擺,就等同於讓社會停滯空轉,戕害人民權益。

引起此僵局的節點之一就是去年12月20日立法院在野藍白黨團合力以強勢人數修正《憲法訴訟法》,要求至少要有10位大法官參與憲法法庭,並且9位同意才能做出違憲判決,然後,立法院連續兩次全部封殺大法官被提名人,讓大法官總額剩下8席,就算全部出席,根本開不成會。此一連串作為,就是要讓大法官會議永遠開不了會,讓釋憲審查的功能全部喪失。

大法官會議還有一個核心爭論,那就是大法官要不要超脫「政治」之外?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理的核心基礎,但總有法律文字無法窮盡的地方,法律也很難與時俱進,再加上「法律本是政治的產物」,許多法律文字背後所涉及的是整體社會的價值判斷與是非取向,隨著時代變遷與價值觀念的演進,因此才需要有解釋憲法的程序與專責機關,這是所有民主憲政國家非常必要的憲政設計。

大法官本來就是在處理高度政治性的問題,不管「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還是「權威性價值的重分配」,翻開各國各種五花八門的釋憲案,例如:同婚、墮胎、槍枝合法、宗教信仰、死刑、言論自由等,全部都涉及具有高度爭議性的問題。藍白在野黨要求大法官要超脫政治,但又用政治力量讓大法官會議形同廢除,這是哪門子的道理?

「我不想談政治」,這一句話就最政治。在野黨修改憲法訴訟法,杯葛大法官被提名人,用惡意的政治手段堵住大法官會議,讓憲法法庭永遠開不成,再來批判大法官不可以被政治影響,其實這些人自己就是利用政治力影響大法官會議。借用周星馳的電影台詞,「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藍白政黨與黃國昌等人更加惡劣,「因為裁判、球證、旁證都要是我的人,連球賽規則都是我訂的,你們連鬥都別想鬥!」

今年12月19日由5位大法官議決的「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宣告立法院通過的《憲法訴訟法》違憲,那也是一種政治表態,若在野黨有不同意見,那就趕快補滿所有大法官名額,請藍白綠折衝之後,產生最能代表當代社會價值的大法官們。就讓這些不同價值觀的大法官們好好進去會議室,各自闡述對諸多爭議問題的看法,產生解釋文、理由書、協同意見書、不同意見書,在公開所有的不同意見之後,社會大眾自有公評,也快點把憲法法庭所累積的案件一一解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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