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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台北市應該設立一個「放屁專用區」

發佈時間2026.01.16 06:5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1.16 15:17 臺北時間

張景森/前行政院政務委員,本文經授權,摘自作者臉書

先說清楚立場:我不抽菸,也不贊成別人吸菸。但是我討厭用自己的道德立場去霸凌別人。

正因如此,我對台北市政府近期打算推動的「無菸城市」政策,感到難以理解,甚至有點憤怒。

因為這項政策真正令人不安的是它所展現的治理姿態。虛偽和矯情!是一個市長失去判斷力,跟隨那些禁菸魔人發瘋了。

當市府將原本以特定區域管制為主的禁菸措施,升級為「原則上戶外全面禁菸、僅在少數指定區域可吸菸」,等同於透過行政規範,實質壓縮一種對社會已經無害的行為,這會不會太超過了?

如果這套邏輯成立,那我不禁想問:放屁會造成惡臭,影響他人感受,對孕婦、孩童與嗅覺敏感者尤其不友善;而且其成分確實包含甲烷與硫化物,對空氣品質沒有任何正面貢獻。是否也該設立「無屁城市」,只允許在「放屁專用區」放屁?

這個比喻或許刺耳,卻並非無的放矢。放屁同樣會造成氣味不適,影響他人感受,甚至對某些族群造成困擾;若僅以「可能讓他人不舒服」作為標準,那麼在開放空間中,原則禁止、例外開放,完全符合目前政策的推論方式。

問題正在於此。

從防害管理,走向行為潔癖

公共政策的正當性,來自於防止明確、重大且不可避免的他人傷害。室內禁菸之所以有高度社會共識,正因為密閉空間中二手菸的危害具體而嚴重。

但戶外空間本質上是開放、流動、可自行避讓的場域。將同樣強度的禁令套用其上,已不再只是風險管理,而更像是一種生活方式的篩選:哪些行為被認為不夠文明,哪些人應該被從視線中移開。以前只有他的曾祖父蔣介石幹過這種事!我們都被他曾祖父剪過長頭髮,剪過喇叭褲!

更矛盾的是制度本身。

香菸在我國仍是合法商品,政府依法發照、課稅、收取可觀稅收。若吸菸行為已被視為在公共空間中不可容忍,那麼真正一致的政策選項,應該是正面面對「是否禁售」的問題,而不是一邊享受財政收益,一邊以道德姿態對使用者進行高度管控。

不禁賣,卻不斷擠壓使用空間,擠壓到根本談不上影響到別人健康的公共空間也禁止,這已經不是健康政策,是一種政治上風險最低、卻最容易展現「進步形象」的治理選擇。

城市不是無菌室

民主城市的公共空間,本就不可能完全無味、無聲、無摩擦。自由社會的代價之一,就是容忍一定程度的不完美,而不是把所有不順眼的行為,通通趕進「專用區」。

因此,這場關於「無菸城市」的討論,真正該被檢驗的,不是市民支不支持吸菸,而是政府是否還願意尊重比例原則與尊重個人自由的邊界。這個無菸城市跟市民健康毫無關係,只是一種偽善的權力操作。

今天是吸菸,明天是什麼,其實沒有人說得準。

如果這個禁令真的通過了,我們一起去找蔣萬安,問他是不是沒事幹了?專幹這種沽名釣譽的事情。

並且當面對著他噴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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