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智強/嘉義市教師會輔諮教師
近日,臺北市某國小發生小一學童遭多名同學長期霸凌,校方調查與影像資料均已確認不當行為,司法亦作出民事判決。受害學生返家不時出現嚴重創傷反應,甚至須穿著厚重羽絨衣上學以求安全感。這份「羽絨衣下的恐懼」,不僅讓社會心疼,更讓大眾重新審視未成年人行為背後的家庭教育與監督責任。
據報載,涉案學生的家長在處理過程中,多採取否認態度,或試圖淡化行為的嚴重性。這種反應讓討論焦點從單一校園事件,延伸至「親職責任」的失落。這不只是法律見解的攻防,更是對受害者處境缺乏同理心的表現。當大人只顧著「如何證明自己無責」時,孩子學到的恐怕不是是非對錯,而是如何利用語言與規則逃避後果。
民法對未成年人侵權行為採取「監護人連帶責任」制度,其本意並非單純苛責父母,而是強調家庭在預防與教育上的核心角色。當孩子的行為已造成他人身心損害,家長是否願意正視問題、引導孩子深刻省思,往往比單純的金錢賠償更具長遠意義。若父母選擇對抗制度、質疑裁決,而非展現自我檢視與修正的態度,孩子未來面對衝突時,極可能複製同樣應對模式,這亦是筆者身為第一線老師,更擔憂的長期風險。
有些人認為,為孩子全力辯護是出於「愛」。然而,保護孩子與掩蓋錯誤並非同一件事。真正有助於孩子成長的,是陪伴他理解行為對他人造成的影響,學習承擔責任,而非透過推諉與否認,讓孩子誤以為爭辯可以取代反省。
司法判決無法消除所有創傷,但它劃出了法律責任的底線。事件之後,家長是否願意引導孩子道歉、補償並修正行為,才是衡量親職成熟度的關鍵。這不僅是對受害者的交代,更是守護孩子內心良知,為其人格底色建構「勇於負責」的生命教育。
法律能裁定責任的歸屬,但價值觀的傳承始終繫於家庭。選擇誠實地面對錯誤,並非代表管教的失敗。若家長選擇拒絕省思,可能讓孩子在未來的人生路程,錯失了學會如何成為一位有擔當、有溫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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