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芳/淡江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自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 ART)完成簽署以來,我國對美國農產品、藥品、保健品、汽車等產業的市場開放政策對我國廠商的影響,已成為國內社會關注與立法院多數黨質疑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的理由。包含食品安全與醫藥規範等均被作為質疑的對象,但是,許多的質疑多僅是以我國對美國醫材的審查時間縮短或放寬可進入台灣的牛、豬品項就認為政府不顧國民健康,這樣的說法是否正確實有必要近一步說明。
美國FDA的審查嚴格程度是國際認可的標準
首先,就醫材的審查時間而言,行政院指出,「為加快新式醫材與藥品上市,針對美國製造且已取得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上市許可的醫材藥品,我方將採認作為符合臺灣審查上市的充分證據,但適應症、人種差異、臨床使用等仍須通過我國專業審查」,但是,批評者僅說我國放棄審查或審查權被架空,其說法與台美對等貿易協定內容有極大出入。
對許多台灣新藥市場的投資人而言,一旦我國廠商醫藥產品通過美國FDA的認證,這些通過FDA認證的公司市值往往會大幅成長,若通過美國FDA認證是好消息,則我國將其作為在台上市重要的依據應是對國民健康的提升,而非傷害。更重要的是,FDA的認證往往需要多個階段,並非一次到位,業者面對的審核標準並不會低於台灣,因此,以美國醫藥產品可在台「加速上市」為由,就認為貿易協定罔顧國民健康的批評是不對的。上述對國民健康質疑的批評意見似乎以為,比我國開發程度更高的國家都不顧國民健康,若此,則許多政治人物會願意在美國醫院生育下一代,甚至在美國置產生活,可能會對身體健康產生重大危害,應立即放棄美國籍並回台灣才是。
平心而論,若立委真的關心國民健康,則立法院不應拒審中央政府總預算,進而使得需要預算執行的醫藥審查單位沒有足夠資源執行審查,立法委員這樣的作法才是罔顧國民健康,可惜的是,這是重視國民健康的批評者卻未檢討立委的行為。
以自費與健保來做為審查單位區分的標準 才是忽視國民健康
其次,就自費醫材而言,衛福部「臺美對等貿易協定 堅守保障國人健康」新聞稿指出,「加速審查程序,建置自費醫材核價單一平台,無須22縣市逐一審,簡化程序,加速臨床應用。」這是因為,過去僅有自費醫材需要個別地方政府審查,健保給付的醫材則由中央審查,若我們關心的是國民健康,則為何醫材的審查是以健保與自費來作為地方自審或中央審查的區隔,這樣的非關稅障礙影響外國廠商事小,對國人醫療可近性的傷害才是需要關注的。因此,藉由台美對等貿易協定改變我國醫材審查疊床架屋或未以解決民眾醫療需求為要務的審查方式,才是政府該做的事。
ECFA反對者與ART批評者的差異
此外,許多人以我國談判團隊的鄭麗君副院長過去面對ECFA的審查態度來檢視台美對等貿易協定,但是,過去鄭副院長與許多學者均持續對社會大眾說明與強調ECFA對我國是利大於弊,因此,他們明確反對台灣與中國簽訂ECFA,這與目前批評者從未反對台美對等關稅降低,是完全不同的,不能錯誤類比。目前部分ART批評者的較像主管要部屬去進行一項工作,部屬也努力執行完成,但主管卻只有批評,對工作本身也沒有想法,這在目前社會被歸類為「上對下」的霸凌行為,將不被下屬所接受。
最後,任何一個國家無法與美國達成協議,就會回到去年四月的關稅水準,台灣若未與美國達成協議,則未來的關稅水準是「32%+MFN」(平均關稅 35.78%)而非韓國的25%。貿易協定必然伴隨市場開放議題,對國內產業的影響一定有好有壞,政府的做法本來就應接受社會檢視,政府也有義務要降低對外國開放市場的產業衝擊,期待立法與行政部門以及受益產業可以一起協助受衝擊業者減緩傷害,才可對台灣經濟做出具體的貢獻。
★《鏡報》徵文/《鏡報》歡迎各界投書,來文請寄至:editor@mirrordaily.news,並請附上真實姓名(使用筆名請另外註明),職稱與聯絡電話。來文48小時內若未收到刊登通知,請另投他處。回到原文
更多鏡報報導
台美關稅好消息!清晨接到鄭麗君電話 卓榮泰「愣住3秒鐘」超感動:世界彷彿停止轉動
台灣平均關稅降至12.33% !鄭麗君:台美皆認定為雙邊關係里程碑
關稅談判結束剛返國!狂被點名選台北市長 鄭麗君自曝年後新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