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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審先判的陷阱:劉世芳風波對台灣的真正考驗

發佈時間2026.03.01 06:4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3.01 10:30 臺北時間

譚偉恩/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教授

近期,有香港媒體透過報導指稱,我國內政部長劉世芳女士的外甥顏文群在中國大陸有商業投資並賺取高額收入,引發輿論爭議與社會高度關注。此報導旋即被北京當局引用,並在公開聲明中表示將依法查處。對此,台灣人民宜從事實與制度層面加以釐清,避免被斷章取義的惡意政治操作推入情緒判斷之陷阱。

首先,港媒報導中涉及對劉部長政治獻金的指控,應該依據現行法規進行事實查核。政治獻金在我國是有明確立法與申報制度的,任何捐贈均必須依法申報及接受監督,並由主管機關審查其來源與用途是否合法。根據目前(2月27日)最新的相關消息,不僅所有政治獻金捐款的申報過程合法合規,同時顏文群捐贈劉部長的確切時間是在2019年,與港媒報導中的時間相距甚遠。

其次,港媒暗諷劉部長只許親屬賺錢,卻不許兩岸人民交流的說法,帶有明顯論述偏見。事實上,任何我國人民的親屬在台灣以外地區或國家投資,既非違法,更不等同利益輸送,除非經由調查後發現違法之客觀事證與行為,否則無論是個人或企業,均可自由從事商業活動和市場行為。顏文群在大陸地區的一切經商活動目前皆未抵觸我國現行之任何法律。

第三,北京當局明顯有意將港媒的報導級為一種政治指控,其背後的語境和意圖值得關注。詳言之,目前的報導來源主要為親中或帶有政治立場的港媒,消息來源不僅難以考證,報導之後又被北京官方機構即刻引用;其中,國台辦甚至發表聲明,指出絕不允許支持台獨、破壞兩岸關係的人,一邊在中國賺錢、一邊做「吃飯砸鍋」的事。顯然,這起事件已被中共用以進行政治宣傳,以看似違法的事件對台灣進行施壓,而非真正尋求法律程序中的証據揭露。顯而易見,中共試圖以此事件搭配假訊息來干擾台灣的政治穩定和民主治理。

然而,台灣已是成熟法治國家,涉及公務人員操守之問題幾乎都有相應的法律及監督機制。翻查這些屬於制度面的規範,目前並無證據顯示劉世芳女士曾在公務行為上受到其外甥私人投資行為之影響,或其政治獻金的來源不合法。因此,對於行為合規且財產狀態受到監理的公職人員,台灣的法律應該加以保護,而不是讓其被外部勢力抹黑與污名化。此外,顏文群的投資行為之所以在此時被高度關注,以及被親中媒體和北京當局加以放大,極可能與劉部長在處理陸配國籍問題和兩岸議題的政策有關;也就是說,其背後成因並不單純。這種將台灣公職人員親屬投資行為「黑化」的政治操作手法對兩岸關係的和諧穩定不僅毫無幫助,反而會埋下許多嫌隙與隔閡。

事實上,一個高度集權,並將政治維穩置於民生與人權之上的威權政體,非常容易將自己與他者的互動關係視為「權力競逐」的一部分。在此情況下,政治忠誠與執政安全成為決策者的核心顧念,於是內部整肅與外部威逼成為一種常態,這是威權制度下必然的邏輯。職是之故,在習近平統治的中共威權結構下,任何台灣在台灣具有影響力的公職人員,都有極大風險成為北京當局認知戰、政治抹黑,以及法律污名化之目標。這絕非是劉部長一人的個案,而是習政權「對外策略」的一部分;張惠妹的國歌事件、黎智英的判囚20年、高市早苗的軍國主義標籤,還有張又俠的落馬等等,已反覆證明筆者的觀察。毋寧,只要與中共的立場相左,無論是藝人、商人,還是官員,都有可能面臨威逼或迫害。所以,我國政府官員遭受來自北京的認知戰攻擊是一種結構性的必然,不宜將此種攻擊簡化成客觀事實或有罪證明。如果民主的台灣因為外部壓力而自我分裂,不釐清事實就未審先判,將會在兩岸關係中承受高昂的戰略損失。

民主政體不同於威權政體,因為前者在司法程序及政治透明度上享有優勢,強調證據與理性,而非訴諸排除異己和意識形態。對台灣而言,劉部長此次事件更關鍵之問題不是如何回應諸多不實的惡意指控,而是如何在中共施加的壓力下維持制度自信。基於捍衛民主法治及維護國民聲譽,我們應當理性且冷靜審視事實,而非讓政治宣傳或境外勢力干擾國家的內政運作。劉部長作為一位公職人員,當然有義務在法律制度下接受審視,但絕對不應被未經證實的政治指控污名化,或在其公務職責上有所退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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