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卿/台灣資源再生協會常務理事、再生綠建材產業推動聯盟召集人
行政院日前拍板定案通過環境部提出的「資源循環推動法」及「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將以往對廢棄物著重在管制、防弊的政策,翻轉為創造資源價值的興利目標。這是十分令人振奮的修法方向。。
環境部彭部長說,台灣循環經濟產業年產值已達約1688億元,此數字雖然很大,可是相較於高科技產業、鋼鐵業、營建產業等,動輒以兆元計的產值,還是不夠看的。然而,因為有循環經濟產業做後盾,高科技產業,以及營建等各傳統產業才得以持續成長茁壯。舉例而言,半導體產業製程使用很多有機化學品,以及如磷酸、氫氟酸等酸液,大部分是屬於有害性化學物質。好在我們有數優良的資源循環業者,可以將這些使用後的化學物質回收再利用,並轉換為其他行業所需的化工原料,而避免棄置造成環境污染。所以資源循環產業被稱為「靜脈產業」,與製造產品的「動脈產業」同樣重要。
因此,若將衍生經濟效益,以及間接經濟效益,估算進去,循環經濟產業的整體經濟效益,絕對遠超過彭部長所說的,僅以回收再利用產品本身的價值所估算的一千多億元產值。
以鋼鐵業而言,所產生的廢鋼碴數量,每年高達兩三百萬噸。現在包括轉爐石、氧化碴、還原碴,以及爐石粉等,都可回收再利用生產各類建材,以及公共工程所需的材料。可替代砂石,以及取代部分水泥。進而減少開採河川、山林的天然礦(砂)石。對自然生態環境保育,具重大貢獻。而這些再生粒料很多是以極低廉價格,甚至免費供應給工程業者使用的。也就是說其效益並未顯現在產品產值上。
再以廢塑膠為例,國內每年廢塑膠產生量約達三百萬噸,若不回收再利用全部送去焚化廠燒掉,每噸焚化成本至少約兩千元,光這部分處理成本就高達六十億元了。若以僅回收三成計,減少垃圾處理費的間接效益就將近二十億元。這部分的間接效益可能超過回收塑膠產品本身的產值。
然而循環經濟不是單一產業。以前述的廢鋼碴回收而言,必須有混凝土業、建材業,以及工程業等下游產業相互配合。也就是說必須建構上中下游完整的產業體系,才能確實發揮循還經濟的效益。而其中,公共工程更是下游最重要的導引舵手。這部分顯然仍有極大的必須努力空間。
循環經濟產業具有減少環境污染、減少天然材料開採、以及保障包括高科技產業、傳統產業等,都得以永續營運的多元效益,也是真正的護國神山。期待修法通過後,各部會能共同努力,帶動循環經濟產業的蓬勃發展,保護台灣這塊美麗的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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