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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範外國介選 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應清楚說明

發佈時間2026.06.10 06:3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6.10 10:00 臺北時間

姚孟昌/大學教師

立法院即將在週三(10日)起召開「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被提名人沈淑妃、蔡維哲及黃謀信等三位資格。待兩天審查會議完畢後,將提交至立法院院會進行記名投票表決,每位被提名人需獲得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票,方能通過任命。

中選會職司選舉、罷免與公民投票事務的指揮、督導與監察,亦辦理政黨及候選人競選費用補貼。此外,委員會執掌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法規制(訂)定、修正及廢止之擬議。委員適任與否事關民主程序能否公平、公正、公開運作且能正確有效地反映民意,其責任不可謂不大。此次行政院補提名人選皆為法律人,其中更有現任法務部次長。檢視三人的學經歷背景、品格操守與專業素養後,筆者認為資格並無不符。惟筆者關切他們如何在「防範外國介入我國選舉、威脅台灣民主」此議題,有所作為。

「外國介選」(境外勢力介入選舉)意指他國政府或政治勢力,透過非法資金、網路資訊操弄或威脅等不正當手段,暗中干預民主國家的選舉結果,目的是要扶植親該國勢力的政權或破壞民主體制。自2014年後,世界各地紛傳有威權國家透過各種手段企圖介入民主國家選舉之情事。為此,歐洲議會早在2019年已公開示警。近年更因新興科技如生成式AI發展迅速,來自境外的深偽訊息持續對干擾民主國家選舉,如詆毀選舉公正性、抹黑候選人名聲、煽動民眾對公共媒體的不信任感、製造言論極端化等。

根據法務部與大陸委員會近年統計與調查,常見外國介選手段諸如透過人頭帳號或「在地協力者」在社群媒體上散播不實資訊,挑起仇恨、製造社會對立;委託或製作不實的選舉民調、媒體報導,企圖操縱選民投票意向;提供非法政治獻金或選舉經費,資助特定政黨或候選人;利用境外資金操作地下賭盤,或透過操縱賠率變相影響民眾賭博心理,左右選情;提供旅遊招待,要求支持特定候選人或承諾不行使投票權等。

因此,欲擔任中選會委員者須能深刻理解民主選舉受到威脅且越發嚴重之情事。有能力與意願就強化法制、敦促行政院建構跨部會防範機制、促進與其它民主國家的合作等,提出對策與作法。

中選會平時應持續提升選民媒體識讀、查證資訊來源、辨識異常帳號與農場文等能力的措施;在選舉期間則須建立「多方查核」(Fact-checking)的快速反應機制,提供選民足可預警且能澄清假訊息與錯假報導的管道。

三位被提名人皆具法律專業,應協助中選會擬議有效防制外國介入我國選舉的相關法制;諸如強化國安法制,防範境外敵對勢力透過資助、指示或委託在台人員進行政治獻金、遊說或妨礙選舉等行為;對於不法介選諸情事設立調查機制並能有效展開防制與追訴。

又根據「公民投票法」第25條規定:「主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之,其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之。」在「外國介選」的陰影之下,如何確保「不在籍投票」的正確性,三位被提名人也應提出看法。

如何防範外國介選,期待三位被提名人能對立法院與全體選民清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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