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清雲/立法院法制局前局長
近日媒體報導,花蓮萬榮鄉明利村上游出現大型堰塞湖,蓄水量初估高達6百萬立方公尺,相關單位研判可能在20天內溢流,引發地方居民憂心。面對颱風季節即將來臨,如何妥善因應這項潛在風險,已成為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面對的重要課題。
大自然的力量向來令人敬畏。地震、豪雨、土石崩塌等天然災害,本來就不是人類所能完全控制。堰塞湖的形成,多半也是地震、豪雨或山崩造成河道阻塞所致,本質上屬於天災。面對天災,我們不可能要求政府完全消除風險,但可以要求政府做好預警、監測與防災準備,將災害損失降到最低。
回顧過去國內外重大災害事件,不少悲劇往往不是因為天災本身,而是因為警戒不足、資訊不透明、疏散不及或部門協調失靈,最後演變成人禍。民眾真正擔心的,不是堰塞湖是否存在,而是政府是否已經做好萬全準備。一旦豪雨來襲,若堰塞湖潰決,下游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將受到威脅,相關應變措施絕不能抱持僥倖心態。
因此,現階段最重要的工作並非爭論責任歸屬,而是積極做好防災整備。包括持續監測水位變化、掌握湖體穩定情形、建立即時預警系統、規劃避難路線、盤點收容能量,以及加強下游河道安全檢查等,都應立即落實。必要時更應採取預防性撤離措施,以保障居民安全。
尤其在災害防救體系中,中央與地方必須密切合作。中央政府掌握專業技術、人力及資源,應主導跨機關整合與風險評估;地方政府則最了解在地環境與居民需求,負責第一線防災與疏散工作。雙方唯有建立順暢溝通機制,資訊共享、分工合作,才能有效降低災害風險。
令人憂心的是,每逢重大災害發生,社會上常出現中央與地方互相指責、各說各話的情形。災害來臨前忙著推責任,災害發生後忙著找戰犯,往往無助於問題解決。人民期待看到的是政府團隊共同面對問題,而不是政治口水凌駕專業判斷。
事實上,台灣位處地震帶與颱風路徑上,天然災害難以避免。與其幻想完全消除風險,不如建立更完善的防災體系,提高預警能力與應變效率。每一次災害都是一次教訓,也是一次制度檢驗。唯有記取過去經驗,強化災害治理,才能避免相同悲劇一再重演。
天災無法抗拒,但人禍可以避免。面對花蓮堰塞湖潛在風險,中央與地方應以民眾安全為優先,共同承擔責任、共同解決問題。唯有超越政治立場與權責之爭,以專業、務實的態度做好防災準備,才能讓人民安心,也才能真正守護家園安全。這才是民眾之福,更是政府應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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