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有名詹姓男子模仿抖音網紅將鞋子放在超商擺放御飯糰和香蕉的冷藏鮮食櫃上,再由其他兩人拍照上傳臉書和IG。照片曝光,超商報警提告並求償1百萬。對此,法院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但針對民事賠償,因為超商是公司法人並無精神上痛苦可言,因此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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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的冷藏櫃上擺放著飯糰還有幾串香蕉,但仔細一看,最上層竟然放了一雙黑色球鞋和藍白拖!照片一曝光,有人誤以為是店員疏忽將照片截圖po上網,並批評道,把鞋子放在這裡不嫌髒嗎,早上進貨都是放吃的,這樣誰敢買。事後追查出,把鞋子放到鮮食櫃上的不是店員,而是一名26歲的詹姓男子和他的友人。
這起事件就發生在桃園的一家超商,2020年3月26號凌晨1點多,詹姓男子和另一名19歲的龍姓男子及其他兩人在抖音上看見有網紅拍攝影片,把鞋子放到超商想跟風拍攝,四人決定由詹姓和龍姓男子將黑鞋和拖鞋放到鮮食冷藏櫃中,另外2人負責拍照,上傳IG和臉書。民眾:「當然是很糟糕啊,吃的東西怎麼可以跟穿的拖鞋放在一起,太噁心了吧。」
記者vs.民眾:「當然不好啊,(為什麼),這樣很沒有衛生啊。」
對此超商氣憤報警處理,審理時法官判斷,詹姓男子生理及心理狀況不影響罪責,因此依共同犯散布圖畫誹謗罪判處40天,得易科罰金。另外超商也提出民事訴訟,認為名譽受損,向詹姓男子求償1百萬元,但遭到法院駁回。律師翁伊吟:「可能構成刑法上的誹謗罪,同時涉嫌民事上的損害賠償之責,原審沒有判賠是因為認為超商非屬自然人,沒有精神上的痛苦,但若超商有其他主張仍然可以予以上訴。」
只是男子萬萬沒有想到,一時好玩的跟風拍攝,險些面臨巨額賠償,釀成大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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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封面圖/翻攝自臉書 靠北便利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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