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空軍軍營發生一起性侵案件,一名江姓軍人在空軍營區內飲酒後,闖入受害者同袍的寢室,強行侵犯對方得逞,甚至事後還傳訊稱「謝謝你配合」,台南地院也對此案作出判決。
一名江姓軍人在空軍營區內飲酒後,闖入受害者同袍的寢室,強行侵犯對方得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江姓軍人於2023年5月31日晚間,在空軍營區內飲酒後,闖入同袍的寢室,並未經對方同意,就強行抱住受害者,並對其進行侵犯。期間受害者試圖反抗並推開江姓軍人,但江姓軍人仍繼續對受害者進行猥褻,並最終強行侵犯得逞。
隨後江姓軍人便離開,並向受害者傳訊「對不起啊」、「謝謝你配合」等話語。事發後,受害者身心受創,並在家庭群組中傳送「那個長官又來了」等話語。受害者的母親發現異常,立刻詢問「兒子,你有沒有被欺負?」和「有事情要跟媽媽說嗎?」等關切話語。受害者終於忍無可忍,將整件事情向母親透露。
受害者表示,類似的事件已經發生過三次。(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案件曝光後,受害者表示,類似的事件已經發生過三次。儘管前兩次江姓軍人並未觸碰其生殖器,但因為對方的階級較高,受害者擔心若揭發此事會遭到報復,並且害怕會對自己的軍旅生涯產生不利影響,因此一直未敢發聲。
受害者身心受創,並在家庭群組中傳送「那個長官又來了」等話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事件曝光後,檢察機關依據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對江姓軍人提出刑事指控。而龔姓士官長也證實,受害者在事件後的情緒反應非常緊張,並且受害者曾提到自己在事後不敢公開報告,擔心遭遇軍中的報復。
法院開庭後,江姓軍人強調自己並無不當行為,並辯解這是一場誤會。然而法院依據受害者的證詞及相關證據,認為江姓軍人的行為已經構成強制性交罪行。最終依照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罪,判江姓軍人3年10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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