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珠海市去年11月,發生一起駕車「無差別衝撞」行人案件,造成35人死亡,震驚全球,去年12月1審遭判死刑。中國官媒《新華社》今(20日)報導指出,該名駕駛樊維秋,已經遭到執行死刑。
根據《新華社》報導,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樊維秋執行死刑。珠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無差別衝撞」被告樊維秋在法院受審時坦承,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滿離婚財產分割結果,遂決意透過駕車衝撞人群方式發洩私憤。
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樊維秋的犯罪動機極為卑鄙,犯罪性質極為惡劣,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於2024年12月27日,依「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樊維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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