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健身房再爆消費糾紛!有民眾指控自己沒買教練課,卻收到電子合約,原來有2名教練為了業績,要賣課給「體驗顧客」,未經同意就冒名開合約。雙方以40萬元和解後,會員再向健身房要求連帶賠償。對此,業者回應,教練未依公司規定,做出違法行為,除了內部懲處,也已經達成和解,將持續加強內部管理。
遭盜用個資的李先生表示,許姓教練因為同事吳教練想賣課給尚未符合購課資格的體驗會員,於是讓對方用現金買課,卻盜用李先生的名字,並偽造簽名。教練未事先告知,兩人分別遭法院判刑3個月與4個月,最後以40萬元和解。遭盜個資健身房會員李先生:「它(業者)沒有管理好他們的員工,也沒有管理好他們買課的程序,所以我覺得應該要連帶賠償才對。」
李先生再寄存證信函,要求健身房連帶賠償精神損失。對此,業者回應,教練未依公司銷售規定,違法行為已經過司法審理,並與會員達成和解,未來將持續加強內部管理,監督員工行為合規。新北市健身同業公會理事長周慶安:「簽約的過程中,要很確定你簽的名字是不是你的,我們都會有備份的複寫紙,一定要留檔留一份。」
就像每個月檢查信用卡對帳單,會員收到健身房合約時,也要看仔細,以免沒買課,名字卻出現在合約中,發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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