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凌晨,苗栗頭份發生一起家暴案件,蔡姓男子持2把菜刀挾持女友,還持刀逼近警方,遭34歲吳姓員警開2槍送醫後不治。死者母親質疑警方未先勸說便開槍。檢方認為吳員警涉嫌過失致死,裁定3萬元交保,引發基層警界不滿,擔憂未來誰還敢開槍執法。
檢方指出,第1槍擊中男子左手掌,是否仍有必要開第2槍,是調查的關鍵。
案發當時,2名員警處理家暴糾紛,蔡姓男子持雙刀不斷逼近,吳員警遂連開2槍將其制止,導致男子傷重不治。
頭份分局分局長林育旺:「本分局對於地檢署檢察官交保之決定,雖感到驚訝,但也只能尊重。」
死者母親及獲救女友事後抵達殯儀館,未發一語。但事後,母親疑似抱怨警方未先勸說即開槍。檢察官調閱密錄器畫面後,認為吳姓員警涉嫌過失致死,不過頭份分局仍力挺員警認為開槍無誤。
頭份分局分局長林育旺:「對員警因公涉訟,不會讓勇於任事的同仁孤獨面對後續的司法纏訟。」
此案引發社會議論,有人指出過去警察開槍造成嫌犯傷亡,反而被告或纏訟多年,使不少員警不敢輕易開槍。這起事件中,年輕員警展現勇氣,就算開槍手段有瑕疵,但不致逃亡,檢方卻裁定3萬元交保,讓許多警界人士感到不平。
若嫌犯當時揮刀偏閃,可能傷及無辜人命,警方於此時使用槍械可視為合宜且合法。況且涉案者為現職員警,無證據顯示有逃亡之虞,可採「責付」替代交保,以免警察團體誤解。
法醫高大成也在第一時間支持警方開槍時機適當,但檢察官並未採用「責付」方式,消息傳出後,重挫警界士氣,社會也質疑未來誰還敢果斷開槍。
若時事對警方執法過度苛責,將可能造成寒蟬效應,使員警面對危險場面時遲疑不前。
檢方依法偵辦,但引發基層警界憂慮,擔心執法過程中誤用槍械,將面臨漫長訴訟與壓力。開槍的34歲吳姓員警,為2023年特考班畢業,從警2年多,事發後心情低落,目前仍維持正常勤務與佩槍,警方也安排專人提供心理輔導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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