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注意!交通部5日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針對未停讓行人導致事故者大幅提高罰鍰,其中致重傷罰鍰由1萬8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與現行致死事故的罰鍰標準一致,最快預計於6月底前上路。
根據修正草案,若駕駛未停讓行人導致輕傷,罰鍰將由現行的新台幣7200元提高至1萬8000元;若造成重傷,則罰鍰將由1萬8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與現行致死事故的罰鍰標準一致。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駕駛人於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時,若遇有行人正在通行,應暫停讓行人先行;如行人為視覺障礙者,亦應優先禮讓。然而根據統計,2024年仍有83名行人因車輛未停讓而喪命,占總死亡人數約2成。
交通部主任秘書沈慧虹指出,「人本交通」已成社會共識,近來包括延長行人穿越線與停止線距離、設置行人庇護島、增設行人專用號誌,以及行人提前5至10秒通行的號誌設計等措施,皆獲得社會大眾廣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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