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嚴刑峻法的國家形象,對於許多台灣人而言即使沒去過,也對這一點留下深刻印象,日前在Dcard上有一名台男表示,在新加坡的公車上把玩折疊刀,就被抓去鞭刑了。儘管相關系列文在網路上引發熱議,不過隨後也有新加坡人提出不同的看法。
原PO表示,2年前獨自去新加坡旅遊,在新加坡的公車上拿出了幾天前買摺疊刀,對他來說這不是什麼危險的物品,只是一個喜歡這把刀的設計質感,只是拿出來觀賞,沒有要傷害人的意思。
原PO指出,但是他低估了這個城市的敏感度,隨後就有一個中年女子用懷疑的眼神看著他,然後跑去跟司機小聲說話,不久司機就透過車上廣播叫他不要動,後來就來了2名警察將他上銬帶去警局審問。
原PO提到,新加坡政府派了一個法律援助律師給他,討論了一下案情、念了一下法律條文,就說可能會被判處鞭刑或是被監禁多少時間,後續的開庭,法官判處他6下鞭刑或2年監禁,律師也勸他放棄上訴,最好接受6下鞭刑,早點回國。
原PO說,到了鞭刑當天,他和一群人排成一排準備接受鞭刑,他排在中後段等待,第一個人進入鞭刑室,叫聲非常淒厲,輪到他的時候他被命令站到A字鞭刑架上面,身體鞠躬彎曲90度屁股翹高,光是姿勢非常羞辱。
原PO接著說,他的腳踝、雙手、腰部都被綁好,背上與大腿都裝上軟墊,避免傷到重要器官只有露出臀部,當他被藤條抽第一下,聽到聲音後沒有感覺到疼痛,過了2秒後就感受到非常燙的感覺,就像有火燒到屁股,打到第4下真的忍不住了叫出聲了,就像是動物一樣恐慌無助流下淚來,最後一鞭打完歎了一口氣,自己終於撐過去了。
相關話題被轉載到PTT上也引發熱烈討論。不過有個IP是新加坡的網友表示,原PO認錯罪了,律師應該爭取的是「非法持有武器罪」,而不是「持有危險武
器罪」,因為一旦認了持有危險武器罪,鞭刑就免不了了,如果認的是「非法持有武器罪」就只是罰錢了事。
新加坡網友還提到,為什麼不找台灣代表處協助?台灣人在海外遭遇緊急危難時,可向代表處尋求協助。
網友看到新加坡網友的說明後,紛紛留言表示,「推,在地人的澄清說明」、「那辯護律師有故意誤導的可能性?」、「不覺得當地律師會用錯法律幻想文成分居多」、「出國遇到司法事件不找台灣代表處或對岸大使館,也沒找台灣家人出錢幫找律師,感覺是創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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