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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蕭新財當街殺警判死 自認「罪不該死」聲請再審駁回

發佈時間2025.07.17 14:03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01 01:28 臺北時間

死囚蕭新財在2000年時,不滿被警察盤查,持槍殺害員警,被判死刑定讞。

死囚蕭新財在2000年時,不滿被警察盤查,持槍殺害員警,被判死刑定讞,他認為自己在監所表現不錯,「罪不該死」,聲請再審,被高等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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