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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妹研究生控學長酒後侵犯 1原因判敗訴

發佈時間2025.07.20 11:5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01 00:40 臺北時間

新竹一女研究生控訴學長酒後性侵,求償60萬元,法院調閱監視器及對話紀錄,認定她說法與事證不符,判決敗訴,可上訴。

新竹某大學一名女研究生小美(化名)控告同實驗室的簡姓學長,指稱對方在她酒醉失去意識時,於實驗室內強吻並以手指性侵,遂提起民事訴訟,求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不過新竹地方法院經勘驗監視器畫面及雙方對話紀錄後,認定小美說法與事證不符,判其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案發於2022年11月27日晚間,小美與簡男在實驗室共飲至翌日凌晨。小美指控簡男在她「爛醉如泥」的狀態下,對其口部、頸部進行親吻,並進一步以手指性侵。不過簡男否認強行行為,強調雙方為「你情我願」,更反控是小美先對其有性暗示及身體接觸。

新竹地院表示,法院調閱實驗室、廁所、電梯等12支監視器畫面,發現小美於凌晨3時許能自行穩定行走、獨自如廁並多次正確操作門禁;其中在清晨5時44分,畫面顯示小美主動以右手勾住簡男肩膀,簡男則以左手摟住小美腰部,兩人親密互動離開實驗室,小美並熟練地輸入密碼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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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簡男亦提供雙方LINE對話紀錄,小美訊問,「我那時有意識嗎?」簡男則回,「妳先摸我下面,我才脫妳褲子」、「妳當時還X在我身上」。法院認為,小美所主張的「意識不清、無法抗拒」說法與影像資料及對話內容顯有落差。

檢察官兩度以證據不足為由對簡男不起訴,高等檢察署亦駁回再議。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小美所提之侵權賠償主張欠缺具體依據,難以採信,遂判其請求賠償神慰撫金60萬元無理由,駁回訴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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