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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嘉蕊/捨命搶修後殉職 李元瀚遺愛人間卻付出多少代價?

發佈時間2025.07.22 17:21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01 00:00 臺北時間

台電副班長李元瀚搶修復電時觸電殉職,年僅36歲,留下兩女。家屬捐出器官令人動容,事件凸顯公營事業在災害期間人力調度與休息制度的沉痾。

李元瀚奉獻所有,包括他的生命與大體。我們還要讓台電人員,持續在這樣血汗的災害搶修中犧牲嗎?

李元瀚,36歲,育有兩名女兒,擔任台電維修副班長,已有8、9年經驗。他熱愛健身,有「浩克」的別名。颱風重創南台灣,數十萬戶停電,台電人員24小時輪班搶修,李元瀚也在其中。

在7月14日前,他已連續九天未返家,當日短暫回家探望家人後,又立刻趕往災區。在義竹進行搶修時,遭高壓電電擊致休克,後接上葉克膜續命。一週後,家屬忍痛拔管,並宣布捐出他的器官與皮膚。

事發第一時間,李父哽咽痛問:「為何還在搶修時就通電?」要求政府徹查原因。職災調查結果指出,李元瀚未佩戴絕緣手套,誤觸高壓電,台電因此被勞檢後遭罰30萬元。

然而,身為技術純熟的資深維修人員,他怎麼可能會沒帶標準配備就上工?李父悲痛地說:「為了搶修停電,兒子九天沒回家。」我查了台電班表,發現他們實行早、晚、夜三班輪值,依勞基法規定,調班應有至少11小時休息。

但公營事業另有規定,經工會同意,在災害期間班別輪休可縮短為8小時。這或許就是他無法返家的原因。除了睡覺,就是搶修。他很可能住在宿舍,或災區附近。

台電搶修屬高風險工作,災區環境惡劣,須承受高張力、高體力與高壓力,卻獲得更少的休息時間,這合理嗎?

台電是台灣奇蹟。台灣地形複雜,高山急流,基層員工上山涉水,鋪設電網,成為少數廣受民眾敬重的公營單位。李元瀚殉職,社會悲痛。他來自天主教家庭,家屬更展現大愛,捐出大體,令人感佩。

但我們是否也應反省:在越危險的崗位、越困難的時期,應該補充人力、保障休息,而不是壓榨每位維修者?

中華電信、中油、台鐵等公營事業也有類似條例,在特殊災害時期,班別輪值間隔可壓縮至8小時。電力屬民生基本需求,台電人員承擔的壓力更大。

勞基法本為保障勞工權益,但這些看似「鐵飯碗」的公職,是不是也讓員工的勞動條件被忽略?

李元瀚,36歲,是職涯中最充滿熱情、技術最純熟的時刻,卻在搶修中殉職。即便台電被罰30萬元,制度是否應改善,才是社會更該關心的重點。

總統褒揚他,我相信李家更希望他能獲得充足休息,在災區復電的那一刻,家人能與他一同歡喜慶祝,而不是走向一條無法回頭的職災之路。

元瀚弟兄,一路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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