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陳男子,藉由參與COSPLAY活動結識許多未成年少女,竟接連在西門町與台北車站地下街對她們伸狼爪。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依陳男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強制性交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合併判處陳男有期徒刑4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
★延伸閱讀★對未成年下手!美國重大性犯罪者認罪 主動接受閹割刑
判決指出,陳男在臉書使用暱稱「墨辭」、「路路」,經常出現在各大動漫展與角色扮演活動。他在2023年9月結識年僅13歲的A女,邀請對方至西門町電影公園外拍。當攝影師提前離開後,陳男竟趁機將A女強拉至天橋下階梯旁牆角,無視A女的掙扎與喊叫「我不要!」,並將手伸入A女之上衣、內褲,撫摸胸部和下體性侵得逞。
不到兩個月後,陳男再度鎖定另一名未滿16歲的B女。同年11月,他邀請B女出遊,兩人行經台北車站地下街時,陳男趁其來不及抗拒,隔著口罩親吻B女數次,B女隨即向陳男表達「不要這樣」。隨後,雙方在臺北車站地下1樓坐下休息時,陳男竟仍違反B女意願,先以手指觸碰B女之胸口,進而徒手強行抱住B女,更無視對方伸手擋在胸前的手勢,仍強行摘下B女之口罩舌吻。少女們事後不堪受辱,陸續向警方報案。
★延伸閱讀★不滿被噴水! 山東樂園演員竟「拿水桶砸女孩」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陳男的行為嚴重影響少女身心與人格發展,雖然他在審理中坦承犯行,並與受害少女達成部分和解,但尚未履行賠償。法院同時考量他持有中度智能障礙證明、任職超商店員等背景,依陳男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強制性交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合併判刑4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往下看更多】
● 男子轉帳備註「死神」遭銀行致電關切 網震驚:不敢亂寫了
● 變態淫魔性侵7歲女童慘了!檢察官:需要與社會隔離
● 男夜闖女童房 脫褲強壓…父急拍照揪變態狼
【今日最熱門】
● 「美積電」疑慮暫時消除!魏哲家掛保證:美國政府不會入股
● 駐馬祖女軍官月薪6萬「自豪很自由」 遭嗆:過太爽
● 新/數發部長黃彥男向卓揆請辭 將歸建中研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