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李姓男子透過臉書接下搬運廚具工作,卻在上工第一天佯稱女屋主家中「有不好的東西」,以驅邪之名要求女子進房、掀起上衣至內衣下緣,再以拇指自肚臍一路按壓至胸口。女子因自覺近期運勢不順、擔心遇不測而隱忍配合,事後越想越不對勁報警。法院依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判處李姓男子有期徒刑1年,仍可上訴。
★延伸閱讀★台北街友露G強拉女路人 她驚叫掙扎!4騎士衝出救援
判決書指出,案發於2024年8月24日。李姓男子先在臉書看到女子徵求搬運廚具,表明願意協助並赴彰化住處。搬運告一段落後,他觀察室內環境,聲稱「家中有不乾淨的東西」,並且可替女子「除煞消厄」。女子受「家中可能有無形之物」的恐懼影響,信以為真,依其指示進入小房間,拉起上衣讓對方操作所謂「除煞儀式」。
女子在法庭上證稱,當下心裡覺得害怕、不喜歡,已感到被侵犯,但因擔憂若不除煞會被「鬼魂加害」而被迫順從。完成後她逐漸察覺過程超出一般常識與正常驅邪範圍,遂報警提告。警方調閱通訊紀錄與相關資料後,依強制猥褻罪嫌將人移送法辦。
李姓男子到案後承認有身體接觸,卻辯稱是為女子作法除煞、全程獲得同意,並表示「一般除煞也能隔衣進行,只是效果較差」。但法官認為,他與被害人初次見面即要求掀衣、直接觸碰胸前敏感部位,與其自述「平時只會為熟識朋友作法」的模式明顯不符,且所為顯非宗教或民俗儀式必要行為。
★延伸閱讀★陸軍官校爆性醜聞!學長誘大一生住宿強吻逼「排毒」
法院審酌,被告利用被害人對超自然力量的恐懼心理,使其陷於無助與難以拒絕的狀態,壓抑其性自主判斷,行為已構成違反意願之猥褻;並查出他於民國89、90年間曾有妨害性自主前科,素行不佳。最終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仍得提起上訴。
【往下看更多】
● 畫面曝光!新北裸男疑邊「扶下體」 河濱公園騎ubike
● 繼父手機存不雅照!遭控猥褻繼女判無罪 原因曝光
● 酒後獸性大發!惡狼性侵好友姊姊 下場慘了
【今日最熱門】
● 中職/台灣大賽週末開打!中信兄弟迎戰樂天桃猿 賽程出爐
● 淑麗氣象/準「風神」各國預測路徑出爐 1模式恐撲台
● 台股爆6千億大量 盤中急殺翻黑 兇手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