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在與前夫協議分居後,不料竟在分居第5天,就帶男同事阿偉(化名)回家同住,甚至還創建名為「許願池」的群組互相聯繫。前夫2度回家取物時,都看見2人的親密行為,令他無法接受,遂將2人告上法院並求償50萬元。法院於近日審理後,判小美與阿偉應連帶賠償5萬元較為合適。
根據判決書,小美與前夫育有2名子女,雙方的婚姻已在去(2024)年12月左右劃下句點。小美於2023年10月間,向前夫表明不愛他了,加上債務問題,2人多次發生爭吵,彼此間已產生不信任感,在協議分居之後,前夫決定搬離原住所。
怎料僅僅過了5天,前夫返回住家取物時,卻意外發現阿偉就坐在客廳,令他對這段婚姻是否涉及第三者產生懷疑。在2024年7月間,前夫再次撞見小美與阿偉一同返家,心中更添疑慮,遂要求檢查小美的手機,結果發現他們一起創設了「許願池」群組,除了他們外,群組內還有其他家人,眾人互動相當熱絡。到了同年10月,他又從其他家人口中得知,小美曾與阿偉獨處過夜,甚至一同到台中、宜蘭等地出遊,最終決定對2人提告並求償50萬元。
小美辯稱,在2024年7月間只是因為阿偉要保養機車,她順路載對方去取車,但在門口遇見前夫,2人爆發激烈口角,她才不得已將手機拿給前夫看。此外,「許願池」群組的創立只是為了方便阿偉在假日送餐給家人而已,並無任何踰矩行為。
阿偉也在庭上解釋,是在小美與前夫分居後,2人才開始有較多互動,所謂的婚外情只是前夫的臆測,他從沒有做過任何破壞婚姻的行為。
法院審理認為,阿偉雖表明2人有互動是在小美分居後,但在阿偉住進小美家時,她與前夫的婚姻關係依然存續,阿偉這樣的行為已超越了正常男女交往的界線,並忽略前夫當時作為配偶的感受,破壞小美和前夫婚姻生活的圓滿、安全與幸福,足以構成對配偶權的侵害。
至於許願池群組的建立,法官指出,這無法明確表明小美與阿偉是否發生過性行為,因此法院不採信這部分主張。最終,考量到小美與阿偉的身份、地位、經濟能力,決定判2人連帶賠償5萬元給前夫,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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