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知名中台禪寺去年11月間發生一起性侵案件。李姓男子在參加寺內禪修課程期間,涉嫌多次在同班師弟的飲品中摻入安眠藥FM2,待對方昏睡後性侵及猥褻得逞,而中台禪寺過去的黑歷史也被起底。
禪修學員竟發生性侵醜聞,也再度讓中台禪寺過去的爭議事件浮上檯面,其中最廣為人知的是1996年的「大學生集體剃度風波」,當時包括藝人黃安的妹妹在內,多名大學生集體剃度後失聯,引發家屬前往寺廟抗議,甚至與寺方爆發肢體衝突,案件震驚社會。此外,中台禪寺亦曾於2009年被週刊踢爆涉及違法竊占國有地及濫墾保育區等土地爭議。如今再爆出寺內下藥性侵的重大醜聞,讓中台禪寺形象重創。
據悉,中台禪寺由惟覺老和尚於1994年創建,建築高度達136公尺,是全台最高、最大的佛教寺廟。過去曾有藝人張峰奇因參加佛學夏令營而短暫出家為沙彌,藝人桑妮亦曾於2001年出家後又還俗。
回顧整起性侵案件,根據判決書指出,李男於去年11月10日前往中台禪寺禪修時,即對同禪修班的師弟心生不軌,在深夜時分將磨成粉狀的FM2安眠藥加入被害人飲品中,導致師弟飲用後陷入昏睡。李男隨後對被害人實施強制猥褻及性侵害,並以手機全程錄影,將相關影像儲存在個人電腦及行動硬碟中。法院認定,李男食髓知味,於11月期間共計以上述方式對被害人犯案高達8次。案件曝光後,檢警介入調查,李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並供稱FM2為其因失眠症長期就醫所取得的處方藥物,卻惡意挪作犯罪用途。
南投地院審理認為,李男惡意利用禪修同修間建立的信任關係,反覆以藥劑迷昏方式犯案,對被害人的身心造成重大且長遠的傷害,犯罪情節極為嚴重。儘管辯護律師請求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但法官指出,李男犯案次數頻繁、惡性非輕,所判刑度已屬寬待,並無情輕法重足以引起一般同情之情形,因此駁回減刑請求。此外,為防止性影像外流造成被害人二次傷害,法院依刑法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宣告沒收李男作案及儲存影像用的藍色iPhone 13手機1支、個人電腦1台及行動硬碟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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