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23歲陳姓男子近日多次在社群平台及通訊群組發表恐嚇訊息,揚言要對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開槍、投擲炸彈,甚至對曾照護過他的醫護人員進行性羞辱威脅,造成醫護人員極大恐懼。檢方也火速拘提陳男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桃園一名23歲陳姓男子近日多次在社群平台及通訊群組發表恐嚇訊息。(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據悉,桃園地檢署接獲通報後迅速展開偵辦,並於前天拘提陳男到案;由於檢方認為他有反覆實施恐嚇的可能,昨日下午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對此,醫護人員表示,未來兩個月可暫時免於恐懼,對司法的強制處分表達感謝。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榮德指出,上周接獲療養院通報,陳男自上月出院後,多次透過網路散布對醫院及醫護人員的暴力威脅,包括開槍、丟炸彈、使用信號彈等,讓員工上班時身心緊繃,部分人甚至需接受心理輔導。
檢察官邱婉婷指揮桃園警方調查後發現,陳男不僅在醫院官網與個人帳號留言,還將照護過他的醫護人員點名,附上手槍滑套影片及照片,詳細描述報復方式。本月18日上午7時50分起,他共發布14篇恐嚇訊息,點名2名醫師及11名護理師。警方隨即執行拘提,並扣得陳男的電腦與手機等關鍵證物。
檢察官邱婉婷指揮桃園警方調查後發現,陳男不僅在醫院官網與個人帳號留言,還將照護過他的醫護人員點名。(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經調查,陳男曾在療養院臉書粉專、「我是大竹人」LINE群組及個人臉書留言,揚言開槍、炸毀住家或掃射醫院,對醫護與行政人員造成高度恐懼,危及公共安全。檢方認定陳男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及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且有反覆實施之虞,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20日下午裁定羈押。
檢方認定陳男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及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且有反覆實施之虞,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黃榮德強調,醫護人員承擔照護國人健康的重任,檢方對醫療暴力與網路恐嚇絕不寬容,類似案件將嚴查速辦,以維護社會安全與醫護人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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