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新北市國中生割頸命案,高等法院二審於本月23日做出判決,加重改判乾哥12年、乾妹11年有期徒刑。判決結果引發被害人家屬強烈不滿,質疑法院將責任推給修復式司法。
對此,高等法院於26日深夜近12時發布聲明澄清,強調法官雖曾提議相關方案,但在家屬拒絕後即停止,並未強迫家屬接受。
二審判決加重刑期 家屬泣訴無法接受
本案起源於2年前,新北市某國中部楊姓學生因要求別班林姓少女離開教室以免干擾午休,少女隨即找郭姓「乾哥」訴苦。
郭姓少年為替其出氣,持預藏彈簧刀朝楊姓學生頸部等處狂刺10刀導致死亡。一審原判郭姓少年9年、林姓少女8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撤銷原判,分別改判為12年與11年。
然而,被害人家屬楊父與楊母要求應重判有期徒刑上限的30年,認為改判刑度與期待落差過大。家屬在法庭內悲吼,並於庭外泣訴不能接受判決結果。
家屬質疑修復式司法 痛批程序形同羞辱
被害人母親楊媽媽在判決後公開質疑修復式司法的功能,痛批孩子命都沒了,無法理解司法要修復什麼。
她認為程序中不斷提到修復被告,卻忽視了家屬面對失去活潑生命、孩子經解剖後的巨大痛苦,並直言在法庭過程中感受到對被害人家屬的羞辱。楊媽媽強調,司法不應將判決責任推給修復式司法。
高院發布聲明回應 澄清提議「孝順方案」始末
針對家屬的批評,高等法院於26日深夜發布聲明指出,本案前手法官在去年的準備程序中,因辯護律師聲請修復式司法,法官曾向家屬說明此程序必須在雙方理解且同意的前提下進行,並要求被告提出真誠方案。
聲明中詳述,當時法官曾詢問家屬有無接受補償形式的可能性,並以「兩名少年被告孝順被害人家長」作為方案示例。高院強調,在家屬當場明確拒絕後,法官隨即諭知本案暫不處理修復式司法程序,並未強求家長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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