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24年大選落幕,但「統一聯盟黨」屏東分會長張存逢、總幹事黃榮德涉嫌由大陸官方單位資助,介入國內總統、立委選舉,屏東地院依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反滲透法等罪,判決2人處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2年。案上訴至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遭駁回,再上訴至最高法院仍被駁回,全案定讞。
低價旅遊團疑點重重
屏東街頭在2023年間流傳著優惠的赴陸旅遊資訊,標榜9天8夜山西行只要約新台幣2萬多元。判決書指出,統一聯盟黨屏東分會會長張存逢與總幹事黃榮德,於2023年9月與10月間,分別組織海南與山西參訪團。這些行程的團費扣除機票後所剩無幾,卻能入住四星、五星級飯店,並享有警車開道與官員接機。檢調發現,統盟黨本身財力單薄,這類「落地招待」的資金缺口顯然是由大陸官方單位資助,而受邀團員多為具投票權的屏東選民。
餐敘致詞淪為政治統戰現場
在行程中的餐會場合,對岸涉台官員多次發表「兩岸一家親」、「支持九二共識」及「反對台獨」等言論。張存逢在席間也積極附和,並由黃榮德撰寫講稿。法官認定,這些低廉團費與高規格招待並非單純交流,而是帶有明確目的之不正利益。多位證人出庭時表示,這種特殊禮遇確實會讓人對特定立場產生好感,而陸方選在台灣大選前密集招待,意圖拉攏選民意向、支持與其理念相近的候選人,介選意圖相當明顯。
返台後公開宣傳投票口號
旅遊結束返台後,張、黃二人隨即於2023年12月的黨員大會上,公然為特定候選人助選。黃榮德在現場宣稱要支持3號侯友宜,張存逢則喊出「拜託369」的口號,當時分別代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區域立委候選人黃明賢以及政黨票國民黨。法院認為,兩人接受滲透來源資助在先,隨後於國內進行宣傳與拜票,行為具有明確的對價關係,嚴重破壞選舉的公正性與純潔性,已觸犯《反滲透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司法重判捍衛民主憲政秩序
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張存逢與黃榮德明知對岸長期威脅我國主權,竟仍受其資助、介入選舉,損害國家安全。法官痛批兩人犯後否認罪行、態度不佳,考量其行為對民主制度的負面影響,依受滲透來源資助交付不正利益罪,分別重判兩人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宣告褫奪公權2年。案上訴至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遭駁回,再上訴至最高法院仍被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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