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卡神」楊蕙如等人因在2018年9月,颱風「燕子」侵襲日本時,涉嫌在網上侮辱大阪辦事處,二審被判刑5月確定。楊蕙如不服申請釋憲,憲法法庭認定「侮辱職務罪」違憲,台灣高等法院日前撤銷原判決,依法判決免訴,全案確定。
此案源於2018年9月,颱風「燕子」侵襲日本,導致關西機場嚴重淹水,一度封閉。當時有不少台灣旅客受困,網路盛傳中國駐大阪總領事館派車接中國旅客,但台灣駐大阪辦事處卻沒有提供足夠幫助,引發輿論批評。
楊蕙如被指控提供網路資源給她的友人蔡福明,在PTT等論壇上發文,帶動輿論批評大阪辦事處,甚至侮辱該機構。甚至有傳聞指稱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啟誠因此不堪輿論壓力輕生,但是否與此案直接相關,無法確定。
檢方認定,楊蕙如與蔡福明的網路發言涉及「侮辱公署罪」及「侮辱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罪」。一審判處楊蕙如、蔡福明各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案件上訴後,二審改判依「侮辱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罪」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
楊蕙如主張該罪該罪違憲,限制言論自由且違反比例原則,遂聲請釋憲。憲法法庭經過審理後,在2024年2月作出113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裁定「侮辱公務員罪」合憲,但「侮辱職務罪」違憲,宣布該罪即日起失效,並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
高院依據憲法法庭判決,認定相關刑罰已失效,且無其他適用刑責,因此撤銷原判決,判決楊蕙如、蔡福明免訴,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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