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吳嘉汯/綜合報導
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今年初發生重大氣爆意外。台中地檢署11日傳訊10名被告後,複訊後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諭知10萬至60萬元不等交保。今(14)日再傳喚一名謝姓組長到案,訊後依涉嫌過失致死等罪嫌,諭知40萬元交保,成為此案第11名被告。
根據台中地檢署11日發布的新聞稿,綜合現場勘查與證人陳述,初步認定本案為施工不慎所致,疑因拆除作業時導致天然氣主幹管線斷裂,氣體外洩蓄積後,再遇電動工具作業產生火花,引發爆炸,釀成嚴重傷亡。
檢方11日已首度傳訊10名被告,包括新光三越台北總公司與台中店的管理人員,以及負責裝修拆除的承包商與工人。其中包括新光三越台北總店滑姓副理與台中店莊姓經理均以60萬元交保,另有多名幹部與承包商工頭分別以10萬至4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全數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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