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吳嘉汯/綜合報導
歷時17天、創下我國史上最長紀錄的長榮空服員罷工事件,如今畫下句點。長榮航空針對2019年發動罷工的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及工會12名幹部提起民事求償,求償罷工期間造成公司損失3400萬元,訴請法院全數賠償。不過,一、二審皆認定該次罷工合法,判長榮敗訴;最高法院於今(25)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長榮確定無法求償。
據了解,法院審理時,工會主張此次罷工是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經正當程序取得合法罷工權,長榮航空不得對工會及個別幹部求償。此外,工會強調,罷工過程未涉及暴力、脅迫或其他非法行為,未妨礙企業營運,主張依法行使勞工權益,拒絕賠償。
一審法院認為罷工目的、手段與程序皆未違法,駁回長榮求償。長榮不服上訴二審,仍遭高等法院駁回。再上訴至最高法院,合議庭亦未採長榮主張,認定前兩審判決並無違誤,裁定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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