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炳超/台北報導
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的領銜人張克晉日前表示要退出,罷瑤團隊召集人賴苡任啟動更換備補領銜人作業,賴於昨(9)日先嗆中選會公然造謠,今又在臉書發文,提出「疑惑」隔空詢問中選會「替換領銜人」程序,要求中選會針對「替換領銜人」一事公布作業辦法,否則即為行政怠惰、抗拒依法行政。
賴苡任表示,當罷免團體於2日向中選會詢問,並索要「替換領銜人同意書」格式,且於同日下午提供格式範例,中選會就已經知道有罷免團體正在啟動「替換領銜人」程序,因此他有幾點法律程序問題想問中選會。
賴苡任問說,一是既然上周五中選會已經給罷免團體一個正式的格式,為何遲遲不公布「替換領銜人作業辦法」?是否為行政怠惰?二是中選會總是以選罷法沒有相關規定試圖推諉,但身為選務主管機關,既然選罷法沒有相關規定,中選會就應該立即公布相關作業辦法,為何要他們走陳情案或是私下發文詢問?三是「替換領銜人」涉及所有人民的罷免權利,同時也關係到2054位的提議人權益,不應該要求特地罷免團體單獨發文詢問,應該立即公示作業辦法,中選會要我們發文後,再回文的用意為何?
賴苡任疑惑,若湊齊2054份同意書,後續如何送件?誰有權利送件?是必須要本案領銜人?但領銜人已經說不玩了,上哪找領銜人?還是備補領銜人?如果是就早點說,要讓人有心理準備!還是有簽同意書的提議人?如果要從2054份同意書裡找一位代表,也請早點說,我們要詢問徵求同意。又或是任何人?如果沒有作業辦法,就是任何人都可以送同意書。
另外,賴苡任問,送件以後針對同意書是否有審查?要怎麼審查?審查要多久?是否會公示?這些問題涉及送件日期排程,不要等他送了同意書過去,中選會再跟他說要審一個月,那二階段最後送件日期早就過了。呼籲中選會公布「替換領銜人作業辦法」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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