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釀太魯閣號49死最慘事故!李義祥今二審宣判 律師:犯「不作為殺人罪」應重判

發佈時間2025.05.29 10:4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01 17:59 臺北時間

記者馮浩倫/綜合報導2021年4月2日清明連假期間,台鐵太魯閣號408車次發生近60年最嚴重意外,撞上滑落鐵軌的工程車,列車因此出軌撞擊隧道口,多節車廂嚴重變...

記者馮浩倫/綜合報導

2021年4月2日清明連假期間,台鐵太魯閣號408車次發生近60年最嚴重意外,撞上滑落鐵軌的工程車,列車因此出軌撞擊隧道口,多節車廂嚴重變形,造成49死、213傷遺憾事件,花蓮高分院於今(29)日下午4時,將對肇事者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及移工華文好二審宣判。

台鐵太魯閣號408車次事故一案,將於今日下午4時進行二審宣判,(圖/花蓮縣政府官網)

2021年4月2日,正逢清明連假出遊、返鄉潮,當時李義祥與華文好在花蓮清水隧道北口違法施工,但吊卡大貨車於山坡突然熄火,2人試圖以怪手脫困,不料導致吊卡大貨車輛滑落鐵軌,被行經的太魯閣號408次列車撞上,導致列車出軌並卡在隧道內,前4節車廂嚴重扭曲、車廂破損嚴重,搜救難度極為困難,死傷慘重。

2022年11月11日,一審花蓮地院認定李義祥犯下「過失致死」、違反《政府採購法》,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10月,併科罰金50萬元;而移工華文好則獲判無罪。經檢方上訴,二審花蓮高分院將於今日下午宣判。

二審期間,被害家屬委任律師陳孟秀表示,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知曉整起事件,卻未在第一時間報案,甚至「完全不作為」,導致救援行動延誤寶貴的7分鐘。而律師團指出,李義祥明顯未盡責任,應朝「不作為殺人罪」方向重判;至於移工華文好,明知吊卡大貨車可能滑落卻協助李義祥攔阻,更在事發後逃離現場,難以認定其無罪。

◎《FTNN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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