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浩倫/綜合報導
網紅團體「反骨男孩」前成員孫生,被控於去年7月在餐廳門口拍打A女臀部,於今年2月4日遭台北地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當時一起用餐的B女事後上網指控被迫發生性關係,孫生反擊雙方你情我願,還留言回覆「可以隨時跟我要影片」。台北地檢署認此案涉及《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於昨(28)日指揮警方展開搜索,並於今日將孫生移送北檢複訊。
孫生騷擾A女案判決書公布後,B女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控,當天孫生非常生氣,自認可留下來安撫他情緒,但他偷偷叫計程車要去薇閣,當下無法脫身,只想趕快把事情做完就離開,但因證據不足而沒有提告。對此,孫生在貼文底下反駁「可以隨時跟我要影片」,指出「雙方一同拍攝很多部影片,女方也都是自願跟鏡頭互動。」
孫生與B女隔空交火,引起北檢檢察官注意,認為此案疑似涉及妨害性自主及「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昨日指揮台北市刑大搜索孫生住處,查扣手機等電磁紀錄,並於今日將孫生移送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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