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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綜合報導】今(8)天清晨6時許,有民眾竟然在合歡山武嶺亭下方公路施放煙火,閃黃火花竄入天際,伴隨濃厚白煙,誇張舉動全被「合歡山武嶺亭即時影像」拍下。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接獲民眾報案後,警方立即前往現場,廖男承認行徑並稱「不知道山上不能放煙火」,警方在其車內發現未施放的煙火,當場開單告發,責令廖男回現場清理煙火殘骸等廢棄物。
一名來自桃園25歲廖姓男子,今(8)天凌晨3時多,與3名友人駕車前往合歡山武嶺觀賞日出,一行人在清晨6時多抵達,廖男將車違停在路邊,然後在武嶺亭下方燃放煙火。直播畫面顯示,當時許多民眾正靠著涼亭的欄杆滑手機、聊天,被突然竄出的煙火嚇了一跳,接著陸續拿起手機拍攝,整個過程約30秒。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民眾切勿在合歡山區有燃放鞭炮、煙火的違法行為,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太魯閣國家公園公告禁止事項」第8項「於園區內燃放鞭炮、煙火、冥紙及其他危害公眾安全之物品」,最高罰鍰3000元。
太管處表示,非法燃放煙火,恐引起森林火災,將面對鉅額罰款,還有天價的民事求償及刑事責任。依據《森林法》第53條第3項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30萬元以下罰金。太管處強調,監視器無所不在的情況下,希望民眾勿存僥倖之心以身試法。
太管處統計,去年武嶺地區違規燃放煙火件數為8件,今年發生6件,且發生時間多在清晨時段,隨年末將至不少人會到山區跨年迎日出,太管處將會同警方加強取締園區內的不法行為,也會協請停車場業者協助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