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明年起調漲小型車拖吊費用,從900元提升至1500元,保管費也從每半天100元提升為最高300元,並縮短久停車容許日數、擴大拖吊適用範圍,估每年7萬輛違規車次受影響。
台北市議會日前三讀通過《台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將於2026年1月1日施行。修正重點包含縮短久停容許日數、擴大拖吊適用範圍、調升移置及保管費。
台北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處管理及職安科長楊遠明說,過去自治條例僅規範停管處直接轄管的收費停車格位,且久停容許日為30天,加上通知車主限期15日,因此自停放起46天才會拖吊;修法後,久停容許日縮短為10天,若車輛超過10天停放在同一停車格,停管處將在車體張貼通知,要求車主在5日內移走或繳清停車費,逾期則進行拖吊。
此外,修法後的拖吊適用範圍也擴大,不僅包含原本的收費格位,還涵蓋不收費格位、委外經營停車場,以及常見久停車的河堤地區等。免收費停車場或公有路外停車場,若停放超過10天且未繳清停車費,也將依規進行拖吊。
在費用方面,小型車(含貨車)拖吊移置費從每次900元調整為1500元,保管費每半天從100元提升為200元,若超過5日未領回則增至每半天300元;機車拖吊移置費維持200元,保管費則由每半天25元調整為50元,超過5日未領回則為75元。
楊遠明指出,此舉可避免市庫補貼違規車主,並緩解保管場空間不足問題。目前每年久停遭拖吊車輛約100車次,違規遭拖吊車輛則有7萬車次,盼新制上路後能減少車主僥倖心態,避免久占車格行為,同時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
北市交通局提醒民眾,違規車輛拖吊後若三個月期滿無人認領,將辦理公告拍賣;修法也訂有例外條款,例如機關管轄停車場如活動中心停車場將排除,但可視狀況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