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衛福部拍板「醫美新制」最後版本,除了確定消滅「直美」,也決定「急診、家醫」兩科別醫師,不可執行美容醫學手術大外科範圍,僅限外科、骨科、神經外科、整形外科、泌尿科、婦產科、眼科、耳鼻喉頭頸外科、皮膚科可執行,預計最快今天(31日)公告,明天、元旦上路。
衛生福利部預告修正《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擬嚴管醫美醫師執業、手術資格與診所執行高風險手術條件,日前醫事司與醫界歷經4次會議後達成多項共識,包括:以認證取代診所評鑑,2019年後畢業者,都得接受畢業後綜合臨床醫學訓練(PGY)訓練等。
但施行美容醫學手術醫師資格,究竟要不要擴大成11個大外科,納入急診醫學科、家庭醫學科,各界遲遲無法達成共識。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在美容醫學處置如光電、針劑等方面,未來在2019年後畢業者,都要經過PGY訓練,已在執業者也要補訓;2019年前畢業的人,「如果在施行日前已經在做」,就要提供32例實際案例,同時須完成32小時訓練,前述措施的緩衝期為2年。
可執行美容醫學手術醫師資格部分,劉玉菁說,「經考量專科訓練的內容跟時間,確定不納入家醫及急診。」僅限外科、骨科、神經外科、整形外科、泌尿科、婦產科、眼科、耳鼻喉頭頸外科、皮膚科。
劉玉菁表示,若有過去一直在做美容醫學手術,卻不屬於9個大外科領域的醫師,緩衝期1年內,提供30例實際案例並完成32小時訓練,可繼續執行美容醫學手術。
至於風險最高的特定美容醫學手術,劉玉菁表示,規定要具備特定外科系專科資格,但2019年1月1日前取得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受理美容醫學特定手術案例認證申請發放證書者,不受此限。
此外,劉玉菁指出,衛福部將在農曆春節前,上線「美容醫學專區」,公開揭露資訊,包括醫美機構的基本資料、美容醫學服務項目以及醫師名單等3項,同步也會揭露醫師的專科,讓民眾可以查詢。
劉玉菁表示,新規定上路後,不管美容醫學處置或手術,都要報地方衛生局備查,如未落實,又被發現違規,可依違反《醫療法》處5萬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且理論上要定期更新,有異動就要讓衛生局知道,行政端會研議是否有更簡便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