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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綜合報導】農曆春節即將來臨,台北市、新北市與基隆市將同步實施春節加成,將從春節連假前3天起,即自2月11日(三)0時起至2月22日(日)24時止,共計12天,加成30元費用將直接納入跳表金額;瑞芳及烏來地區的固定路線,則依現場公告的春節運價收費。
原本計程車夜間(晚間23時至隔日上午6時)加成20元,則由計費表依時間自動加計;春節加成及國道通行費則由駕駛操作設定,計費表畫面將顯示「春節」字樣,供乘客辨識。
台北市公運處表示,已印製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加成宣導貼紙供駕駛張貼於車內,駕駛可於1月21日起可至本市計程車服務站、警察廣播電臺、交通警察大隊及本市計程車公工會索取;另請民眾搭乘計程車下車前,記得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如遇有未按表收費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請撥打1999申訴,經查證屬實可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裁處新台幣9000元至9萬元罰緩;公運處與警方亦不定期於計程車排班區進行聯合稽查,倘查有違規情形,將依規裁處。
新北市交通局運輸管理科科長許芫綺表示,計程車春節加成30元、夜間(晚間23時至隔日上午6時)加成20元及國道通行費,均應計入跳表金額收費。提醒乘客於下車前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如遇有超收情形,請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等資訊,撥打新北市1999市民服務專線,或至新北市政府市長信箱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