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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友往生後能器捐嗎?醫師破解迷思與生前預立關鍵

發佈時間2026.06.25 19:0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6.25 19:00 臺北時間

【健康醫療網/記者陳靖安報導】許多民眾常以為一旦罹患癌症,便終生與器官捐贈無緣,這項迷思往往讓有意遺愛人間的患者錯失機會。67歲罹患肺腺癌的范校長生前盼望往生後能捐贈器官與大體,起初家屬擔憂癌症病史無法如願,但在新竹臺大分院蔡孟昆副院長與器官捐贈勸募團隊評估下,最終順利完成眼角膜捐贈,後續由國立清華大學團隊接手大體捐贈。蔡孟昆副院長指出,部分癌症病患經專業評估後,仍有機會捐贈特定組織。

癌症病患器捐需經嚴格評估 眼角膜成遺愛關鍵

臨床上器官捐贈需考量疾病史與器官功能,針對癌症病患,多數實體器官面臨癌細胞轉移風險,但眼角膜屬於無血管組織,受波及機率較低。蔡孟昆副院長說明,經醫師審視病歷與生理指標後,符合標準的癌友依舊能捐贈角膜。

破除醫療資訊落差 專家籲善用預立醫療決定

多數民眾對於器官捐贈流程與法規仍一知半解,新竹臺大分院社工室林世媛主任表示,資訊落差常成為民眾實踐心願的阻礙。為深入了解大眾認知,院方設計問卷釐清器官捐贈常見迷思、意願註記方式及相關政策。林世媛主任建議大眾及早了解預立醫療決定及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有意願者可透過醫療院所諮詢,將個人善念轉化為意願註記,保障自身醫療自主權。

響應器官捐贈理念 醫療團隊提供預先評估三大提醒

為推廣正確觀念,針對有意願了解器捐的民眾,蔡孟昆副院長與林世媛主任提出以下評估與風險提醒:

  • 釐清疾病限制:勿因自身罹患癌症而認定無法器捐,應交由專業醫療團隊進行生理與病歷評估。
  • 及早家庭溝通:生前主動與家屬討論器官捐贈想法,可大幅減少臨終時家屬代為決策的壓力。
  • 尋求專業諮詢:若有流程疑慮,親至醫療院所門診大廳服務台或社工單位索取正確資訊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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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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