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醫療網/記者林則澄報導】為了協助民眾直觀辨識食品中的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與國民健康署先前合作推動食品正面營養資訊「紅黃綠」標示制度,原規畫依營養素含量分成紅、黃、綠三色。不過,國健署署長沈靜芬表示,由於業者對部分標示細節仍有意見,目前尚未完全定案,其中爭議之一集中在添加糖的認定方式,後續仍待專家進一步釐清。
糖、鈉、飽和脂肪 原規畫依含量分「紅黃綠」三色
食品標示「紅黃綠」的概念,源自2025年4月27日「健康台灣全國論壇」,由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前理事長郭素娥提出,並獲得總統賴清德、行政院長卓榮泰支持,食藥署與國健署後續著手研議食品正面營養資訊標示制度,希望讓消費者透過包裝正面的顏色,更直觀掌握食品營養資訊,進而做出較健康的選擇。
食藥署先前表示,草擬的食品正面營養資訊標示指引,針對糖、鈉及飽和脂肪3項營養素,將以每100公克固體食品或每100毫升液體食品為基準,採「紅黃綠」三色分級標示。
1. 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低於以下範圍時,得標示為綠色:
(1) 固體食品(每100公克):糖5公克、鈉120毫克、飽和脂肪1.5公克。
(2) 液體食品(每100毫升):糖2.5公克、鈉120毫克、飽和脂肪0.75公克。
2. 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超過以下範圍時,標示為紅色:
(1)固體食品(每100公克):糖15公克、鈉500毫克、飽和脂肪4.5公克。
(2)液體食品(每100毫升):糖7.5公克、鈉250毫克、飽和脂肪2.25公克。
3. 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介於兩者之間時,標示為黃色。
▲食品正面營養資訊「紅黃綠」標示原則,食藥署示例說明。(圖/食藥署提供)
▲食品正面營養資訊「紅黃綠」標示原則,食藥署公布界定範圍。(圖/食藥署提供)
業者對食品標示細節有意見 草案還未定案
沈靜芬署長出席「孩要更健康,翻轉肥胖齊護盤-兒童肥胖防治行動」記者會,於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食品標示「紅黃綠」主要針對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食藥署近期已就草案邀集相關學會、公協會及食品業者召開會議說明,其中在糖的標示部分,部分食品業者對「添加糖」的認定提出不同意見,因此後續仍待專家進一步釐清細節,並持續與各方協調及溝通,這項制度目前尚未正式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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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9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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