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律師事務所執行長」卻根本沒律師資格!中華民國退伍軍人權益促進會金姓理事長,被控收取陳姓男子5萬元代筆訴訟狀,竟開庭,結果刑、民事官司全敗訴才東窗事發。檢調追查發現,金早被法院點名「恐違法」仍死不悔改,還大剌剌在臉書自封律師身分。台中地檢認定他明知故犯,依《律師法》起訴,並具體求刑7月以上、不得緩刑。
檢方指出,金男沒有律師證書,也未受僱於任何事務所,卻在臉書自填「某律師事務所執行長」。早在2023年3月,彰化地院就明白裁定提醒他「既無律師證書,辦理訴訟已涉疑慮」,但金仍照樣接案。
2023年初,陳男在台中地院諮詢案件,金當場插話並介紹律師,但律師直言勝算不高。金卻轉頭以話術慫恿,收取5萬元聲稱可代筆狀、陪同出庭。陳男付錢後,金真的替他遞狀、旁聽「陪審」民事庭,營利痕跡明確。
最終陳男刑、民事全敗訴或遭不起訴,他轉而諮詢其他律師才驚覺上當,憤而告發。檢方調查,對話紀錄、委任狀、開庭筆錄一應俱全,金男到案也全盤承認。
檢方痛批,金不僅有誣告前科,還自居退伍軍人協會理事長卻誤導大眾,浪費司法資源,更在明知訴訟勝算低的情況下硬拗收錢。此舉惡性重大,已具體求刑7月以上,並建議不得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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