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院少年及家事庭法官周靜妮屢屢爆出爭議,曾當庭要求毆打父親的少年下跪自摑,還恐嚇少年進入少觀所會被「捅屁眼」,甚至被查出一年內無故曠職68次,遭法官評鑑委員會、監察院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24日判周撤職,停止擔任公務員3年,可上訴。
2019年,周靜妮當時擔任苗栗地院家事庭法官,10月日審理一起少年毆打父親案件時,竟要求少年當庭下跪自打耳光,體會被打的滋味。少年照做後,周靜妮竟還在一旁鼓吹:「不夠大力」、「不夠用力」等語,讓少年足足自摑了23下。
此外,周靜妮還恐嚇少年若收容在少觀所會被「捅屁眼」,說出「你不要覺得很好笑耶,你這種肥肥胖胖的進去都會被人家捅屁眼,你知道嗎?我不是在恐嚇你喔,我很多小孩就被捅屁眼耶。」等誇張話語,更曾鬧出因開庭延宕遭到社工投訴,事後致電給苗栗社會處施壓的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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