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23歲張姓男子4年前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年僅15歲的少女小萍(化名),交往期間連續8次強制性侵得逞,更兩度持手機偷拍性愛影片。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刑法》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起訴書指出,張男2021年3月結識仍在就讀國中的小萍,兩人發展成情侶關係。2021年4月至12月期間,張男在新北市八里區的住處,以平均每月1次的頻率,違反小萍的意願,強迫其發生8次性行為。
小萍16歲之後,張男又在2021年12月至隔年6月間與小萍的兩次性行為過程中,無故持手機進行偷拍,錄製兩段性愛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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