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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女童慘遭寄養媽掐頸 南迴搞軌案資深法醫一眼看穿:典型兒虐傷

發佈時間2025.12.05 14:1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12.05 16:30 臺北時間

高雄一名2歲女童因家庭變故,3年前被社會局安置在合格寄養家庭林姓婦人家中,不料林婦並未盡到照顧女童責任,反在住處對女童用力抓捏手臂、掐頸,甚至被社工發現撞傷女童前額,遭社會局報警究辦。雖林婦否虐童,但高雄地方法院根據曾參與南迴搞軌案偵辦的資深法醫師尹莘玲所做傷勢鑑定,認定林婦犯行明確,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她有期徒刑伍月。過失傷害部分則判處拘役20日,以2萬元易科罰金。

高雄一名2歲女童因家庭變故,3年前被社會局安置在合格寄養家庭林姓婦人家中,不料林婦並未盡到照顧女童責任,反在住處對女童用力抓捏手臂、掐頸,甚至被社工發現撞傷女童前額,遭社會局報警究辦。雖林婦否虐童,但高雄地方法院根據曾參與南迴搞軌案偵辦的資深法醫師尹莘玲所做傷勢鑑定,認定林婦犯行明確,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她有期徒刑伍月。過失傷害部分則判處拘役20日,以2萬元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女童因原生家庭問題,自2022年6月起被安置林婦家中接受寄養服務,但同年10月28日至31日間,幼兒園老師卻發現女童身上出現多處可疑傷勢,包括前額腫脹、頸部及雙前臂均有抓痕等,隨即通報社工介入。社工一看女童傷勢察覺有異,馬上帶她到高醫驗傷,檢查出左顳部瘀傷、左顎擦傷與瘀傷、左頸部指甲刮痕,以及左右前臂最大達2×1公分的掐痕。另女童額頭還有4×3公分的頭皮下血腫。

經社會局報警提告後,林婦到案否認故意傷害女童,辯稱女童額頭上的傷,是她幫女童洗澡時不慎滑倒,讓女童頭部撞到地板,此部分她確實有過失,但女童頸部及前臂淤傷卻不是她掐的,可能是張童好動跌倒,或在幼兒園與其他兒童玩耍碰撞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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