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時詐領助理費案,台灣高等法院今(16日)撤銷一審重刑判決,認定高虹安貪污部分無罪。網友挖出合議庭受命法官郭豫珍裁定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助理費案聲請再審的裁定結果,怒批「態度明顯不同」,對付童仲彥,就說助理費「不能任由議員挪作他用」。對於高虹安,就說這些錢屬於「實質補貼、彈性勻用」,點名郭豫珍是因人設事的法官,令人無奈至極。
高虹安案二審合議庭的受命法官郭豫珍認定,立法院的公費助理費預算性質為「實質補助立委」,具有彈性運用的空間。判決理由引用立法院及中央主計機關的函釋,將助理費視為民意代表待遇的一部分,可供立委勻支運用,藉此排除貪污治罪條例的適用。
然而,回顧台北市前議員童仲彥詐領助理費案,他被控以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總詐取淨額約5萬1842元,最終遭最高法院判決貪污罪確定,處有期徒刑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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