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境外敵對勢力統戰滲透,行政院院會今天(18日)拍板修正《國家安全法》、《陸海空軍刑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其中針對現役軍人,「不盡責降敵」提高至10年外,也增訂陰謀犯與預備犯的處罰,如果有「對敵人表示效忠」行為,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另外,對於鼓吹戰爭言論重罰100萬元,對於退休軍公教危害國安,只要一審有罪,就只能領半數的月退。
總統賴清德今年上半年主持國安高層會議,會後提出17項因應策略,呼籲請國人團結抵抗分化。近期國防部、退輔會及法務部等相關部會也完成盤整,
行政院提出《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修正草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24條、第25條、第41條修正草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32條修正草案等4項修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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