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貪污案部分二審逆轉無罪,外界認為立法院函覆資料成為高等法院審判的關鍵,民進黨團今天(18日)日收到該份公文。立法院指出,公費助理的雇主為立法委員,有關工作指派、加班事實認定及各項人事管理等均屬雇主權責,立院僅代為辦理其所屬公費助理薪資(含加班費)核撥及勞健保等相關事宜。文件中似乎未提及高院所說助理費及加班費性質屬「立法委員補助費」,可由立委統籌彈性運用之文字。
高虹安於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11萬餘元,一審被判刑7年4月,二審卻逆轉貪污部分無罪,關鍵在於高院採信立法院函覆資料,助理費及加班費性質屬「立法委員補助費」,可由立委統籌彈性運用,而非純人事費。
該份立院函覆高院的公文,發文日期是去年10月14日,主旨為「貴院為審理本院前立法委員高虹安等貪污等案件,函請本院函覆相關資料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文末並附上周萬來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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