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及中山商圈日前發生一起隨機攻擊事件,27歲男子張文持刀攻擊路人,造成4死11傷,事後張文墜樓身亡。案件震驚社會,也引發外界對於「加害者家屬是否須為其行為負責」的討論。
對此,律師顏紘頤在社群平台 Threads 發文指出,有網友詢問「張文的父母是否需要變賣家產,賠償給受害者家屬?」多數人直覺認為「罪不及家人」,因此答案是否定的,但顏紘頤強調,這樣的理解「並不完全正確」。
顏紘頤說明,依我國現行繼承法制,採取的是「概括繼承、有限責任」的限定繼承制度。也就是說,繼承人原則上必須承受被繼承人生前所負的一切權利與義務,包括侵權行為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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