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中國小生李宏毅曾演出《少年歌行》受矚目,近日爆出他因與前東家的合約糾紛。遭法院判決「限制消費令」,他本人也在微博上發文說明事件:「我多年來一直嚴格履行約定內容,尚未處理完畢的事項,我也正與相關方積極推進解決。」
據悉,李宏毅16歲時透過監護人與芒果娛樂簽署8年的演藝合約,但他2017年就提前與公司解約,雙方對簿公堂,法院2019年判決他繼續履約,且要賠償公司200萬人民幣。
根據李宏毅的說法,他與前東家合約已於2022年到期,但2023年遭芒果娛樂追加賠償金,因公司認為他曾私自接拍戲劇,相關收入應全額上繳,涉案金額達人民幣1118.028萬元(約台幣5001萬元),法院於本月8日立案執行,15日對他簽發限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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